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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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侵权了?
1.相似性评估:首先需要比较涉嫌侵权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或其他组合)与权利人持有的注册商标之间在视觉上、听觉上或概念上的相似程度。
2.商品/服务类别考量:考察双方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类或类似类别。如果两者间存在直接竞争关系,则更易认定为侵权。
3.混淆可能性:考虑相关公众是否会因两个标志间的相似而误认为二者来源于同一个主体或者具有某种特定联系。这是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关键因素之一。
4.其他因素:还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考虑如商标知名度、使用意图等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遇到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怎样维权?
遇到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权利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维权: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2.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现自己的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或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被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类似商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采取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这条指的是对于恶意注册的情况,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不受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的限制。
判断商标是否侵权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需要考虑标志本身的相似度,还要结合商品或服务类型、市场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当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指导。